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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16:08 来源:区商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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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区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东安区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三种信息公开媒介,共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同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10多条;主动公开行业政策通知、展会通知、行业安全工作、工作进展动态等内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区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局内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理顺公开信息和渠道范围,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内容、发布渠道等事项,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是不断规范完善工作流转程序,区商务局确定信息公开的机制为:由局内各岗位工作人员提交需要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进行整理和分类,报主要领导批准,按照类别编排体系进行发布。严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确保非涉密、非敏感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不多,质量待进一步提高、覆盖面不够广;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二是抓好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继续补充完善原有公开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来源:区商务局

撰稿:鲍新宁

校对:鲍新宁

一审:鲁国禹

二审:鲍新宁

三审: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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