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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5-01-23 16:20 来源:东安区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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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区民政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推动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工作指导,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由综合科牵头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二是强化新闻媒介宣传。加强与市新闻媒体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提供信息资料,利用媒介公布重大活动,通报工作最新进展。2024年,先后在市民政局公众号、东安区政府网站、东安宣传等媒体刊发我区民政信息45篇,起到了良好的公开效果。三是发挥政务热线功能。借助政务热线及时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2024年民政局通过市长热线、民心网等回答市民问题10余件,架起民政局与民政服务对象直接沟通的桥梁和平台。

信息公开类别:部门简介、主要职责、政务公开、服务指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电话和部门活动等。

信息公开途径:市民政局网站、东安区政府网站、东安宣传公众号、牡丹江日报等。

信息公开数量:服务指南2条;工作信息70余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合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责任要求。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强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主动公开的数量少、范围窄、程度浅,没有把公开的理念和意识,具化为本部门公开的标准和清单,导致在实际公开中随意性、盲目性并存。

2.政务公开能力有待提升。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以来,对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学的不深、学的不透,“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不足。

3.政务公开标准有待完善。虽然已经编制完成主动公开清单,但是自觉落实清单要求的主动性不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主动公开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主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官方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分工方案》进行修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2.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民政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需要,紧密结合我局2025年政策创制、实事项目、建议提案等工作的办理,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3.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程建设,及时纠正各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强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牵引作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来源:东安区民政局

撰稿:么琦

校对:王鹤

一审:么琦

二审:王鹤

三审: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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