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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农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17:2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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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定职责,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量大面广,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进行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广大农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员一名,相互高效配合,按工作流程有序、及时公示和处理公开信息。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要发布了主要发布了我局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农业建设、农村建设、工作动态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村振兴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的信息管理,增加信息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信息公开便捷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对《条例》的学习还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充实、详细。三是政务公开人员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撰稿:刘宇

校对:刘宇

一审:刘宇

二审:关琳

三审:刘积勇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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