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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7 14:12 来源: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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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涵盖东安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安区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司法行政核心职能,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全力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聚焦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一是规范性文件公开,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在东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及“牡丹江法治东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同时,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发布,解读内容注重运用图表、案例等形式,增强可读性和易懂性。二是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核心业务,定期公开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等信息。在“牡丹江法治东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信息110条,涵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展示活动现场图片、参与人数、活动成果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受理渠道,在东安区政府官方网站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入口,同时公布线下受理地址、联系电话,为申请人提供多种便捷的申请方式。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登记、审核,根据申请内容确定办理业务部门。对于申请内容明确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整理各类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归档管理制度,实现政府信息规范存储、便捷检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对群众关注的公共法律服务流程、行政执法标准等具体事项解读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高,在一些紧急政策解读、突发工作动态发布方面,未能在第一时间公开,导致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平台互动性不强,与公众的互动不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高,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收集和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公开内容,梳理司法行政高频咨询事项,对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精细化解读,同步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提升信息实用性。二是强化信息发布时效,建立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明确各类信息的发布时限要求。对于紧急政策解读、突发工作动态等,第一时间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效率,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做到及时公开。三是增强公众互动,优化平台互动功能,设置互动板块,鼓励公众留言提问、提出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负责互动信息的收集和回复,及时处理公众诉求,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东安区司法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区司法局

撰稿:区司法局

校对:区司法局

一审:于伟芝

二审:史金英

三审:李旭龙

来源:司法局

撰稿:司法局

校对:司法局

一审:于伟芝

二审:史金英

三审:李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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