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onganqu.gov.cn/);
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donganqu.gov.cn/mdjdaqrmzf/c103037/zfxxgk_ysq.shtml),填写并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安区营商局(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 邮编:157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安区营商局(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牡丹江市东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东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0453-6665992
办公室 0453-6951862
来源:东安区营商局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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