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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作者:东安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4/12 10:15:38 查看人数:3324








牡东依治办〔2016〕1号


关于印发《2016年东安区

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工)委,区直各部、委、办、局:

   现将《2016年东安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牡市东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6年东安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区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打造全面振兴法治环境,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建设法治东安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和普法机制、阵地、载体建设为重点,深化主题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为建设开放型、精品型、幸福型的“首善之区”和促进全区经济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实施

1、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筹备召开“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部署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2、发挥社会力量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组建全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提高普法骨干业务理论水平,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组织“七五”普法国家统编教材的征订工作。培育树立“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明确法治宣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丰富主题活动载体。围绕全省“服务新战略 法治惠民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深化“百日普法东安行”这一普法工作品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区“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三、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5、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牡丹江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法治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切实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6、督促《意见》得到有效落实。各单位要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7、做好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四、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8、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

9、推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组织人事、教育、农业等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五、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具有东安地域人文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

11、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民手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广宣传先进典型。

六、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

12、提升法治创建工作层次。深入推进全区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机关、法治乡镇、法治社区、法治乡村、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法治军营等“九大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3、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规范法治创建工作标准,提高基层单位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七、推动落实“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计划

14、建设新媒体普法平台。在充分发挥“东安区政府网站”、“法治东安普法微博”作用基础上,积极应对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动员各党(工)委、各部门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15、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动员和组织各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加大动漫微电影原创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

16、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要充分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上下一致、沟通顺畅的工作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

17、进一步加强普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生产经营行业在内的各类单位主体中普法骨干力量的培养,带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要点,于4月8日前上报到区司法局,邮箱daqsfj@163.com,联系电话:666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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