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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作者:东安区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0/8/14 11:19:32 查看人数:3451

牡丹江市东安区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四)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五)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检查、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六)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七)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八)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九)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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