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7〕5号)《牡丹江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保障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牡安发〔2017〕7号)及《东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保障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牡东安发〔2017〕7号)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汛期和党的十九大前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长安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保障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开展时间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杜宇明 长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邓子龙 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王敬尧 长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刘春萍 清福社区书记
金晓澜 平安社区书记
刘 芳 幸福社区书记
庄雅萍 福民社区书记
组长负责全办事处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办事处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 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马凯副总理7月20日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4月12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重要讲话;省长陆昊同志1月23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和高岩市长2月13日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等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全区汛期灾害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相关重点风险区域和重要场所的排查监测,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关闭、停止运营。要加强对老旧房屋、危险房屋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垮塌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房屋。
四、工作安排
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
1.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要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清零”,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2.迎接区安委会对办事处开展的综合督查及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