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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作者:东安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7/12/13 8:57:31 查看人数:2029

      一、消防安全应定期开展,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求负责人当场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隐患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三、消防安全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

      3、灭火器材配置及完成情况。

      4、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6、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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