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下午,司法局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协调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东安区人民法院、东安分局、长安分局,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关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办法的讨论,与公安机关确认随机挑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需的条件,并将有关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资料下发给参加会议人员。
会上首先传达了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各个参会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沟通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合力。同时号召各参会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此次协调会议,在后期的报名、筛选的过程中,各参会单位协同配合,促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