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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人社局廉政建设八条规定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6/3 16:07:37 查看人数:4363

东安区人社局廉政建设八条规定

 

人社局是政府综合管理干部的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工作的一个窗口。因此,人事部门的廉政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望,为了使我区人事干部都能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正确的行使权利,廉洁从政,洁身自律,把人事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干部之家”,人事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特做如下规定。

一、要有计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观念,坚持原则,执行政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做廉政建设的模范。

二、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改革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干部服务,努力创造条件为基层办实事。

三、要实行政务公开,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围绕人事工作的具体业务实行五公开,即:上级有关政策公开;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公开;经办工作人员公开;工作纪律公开;工作结果公开。

四、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不能把权利当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礼物,索贿受贿,更不得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

五、要实行回避制度,在办理有关公务时,凡是涉及到人事干部直接亲属的调动、录用、奖惩、调资、职称评聘等,本人要自觉回避,有的要经领导批准,不得违背政策,擅自处理,为亲属谋取私利,提供方便。

六、不得借深入基层,检查工作之便,用公款大吃大喝,更不得借职务之便向基层拿、卡、要、报。

七、要坚持文明办公,人事干部待人处事要礼貌热情,一视同仁,处理问题要公道正派,光明磊落。

八、对上述规定,全区人事干部,包括专兼职人事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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