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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零”承诺服务窗口国库收付中心
作者:东安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2/3 9:20:24 查看人数:1490

“四零”承诺服务窗口国库收付中心

办理业务一次性告知公示

 

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业务相关审批手续

(一)建立银行账户手续

1、建立零余额账户和基本账户手续

1)建户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编委文件和单位领导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表》需填写完整。

2、建立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手续

1)建户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一般账户需提供贷款合同、专用存款账户需省级以上政府要求建立专户的文件;

3)《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表》需填写完整。

(二)撤销银行账户手续

1、撤户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表》需填写完整。

(三)变更银行账户和预留印鉴手续

1、变更银行账户手续

1)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更名文件;

3)《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表》需填写完整。

2、变更预留印鉴手续

1)变更单位负责人名章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变更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任命文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表》需填写完整。

2)财务印鉴和公章破损变更。变更申请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表》需填写完整。

二、政府采购直接支付业务

1、直接支付申请(电子和纸质申请同时提供);

2、东安区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

3、单位领导已经签批的合规的原始发票。

 

 

 

                                 国库收付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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