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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收付中心岗位管理责任制
作者:东安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2/3 9:45:04 查看人数:1745

东安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岗位管理责任制

 

一、资金安全方面

1、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支付,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支付审核。对受理的直接支付资金从用款计划、款项用途、支付手续等方面进行纸质及电子用款申请审核;

2、对授权支付资金从用款计划、款项用途、会计核算、收款单位、现金提取量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控;

3、对预算单位全部账户的设立、变更、撤销、银行预留印鉴变更进行严格的审批备案管理,禁止体系外私设账户。

二、内部稽核方面

1、直接支付初审人员负责受理预算单位支付申请,侧重技术审核、印鉴核对;科长对初审合规的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并侧重政策审核;副主任对科长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全面复核并终审;

2、动态监控初审人员对预算发生的授权支付进行实时监控,对疑似违规的支付业务提交复审人员;动态监控复审人员对初步确认疑似违规的支付业务进行复核确认并及时上报科长;科长对上报的疑似违规支付业务进行核查确认,对确认的违规支付及重大疑似违规支付上报主任;副主任、主任对违规支付做出处理意见;

3、账户审批管理人员对单位上报的申请进行初审受理;科长对初审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复核;副主任、主任对科长提交的审批意见进行审批。

三、票据传递方面

1、直接支付初审人员办理直接支付业务时,应将受理的直接支付申请书及所附单据在备案表上登记,经预算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备案管理;预算单位领取直接支付单据时,应在备案表上签字确认。

2、直接支付发送人员向代理行发送的直接支付凭证,应登记凭证传递备案表,由代理银行经办人员签字确认领取。

四、岗位考评、奖惩、轮岗及回避方面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按照年初制订的岗位目标进行考评,对工作中有成绩突出、工作优异的工作人员,按局有关工作制度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目标及有严重违规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国库收付中心

                            二〇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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