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办理公民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向区直有关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三)负责制定化解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检查指导、协调区里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考核工作 。
(五)负责征集人民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
(六)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