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事实依据:《黑龙江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
办事条件:
1、辖区居民
2、年满90周岁
办事流程:
1、向申请人宣传申请津贴资格条件。
2、向申请人出示申请材料及填写所需表格(七星街道办事处现场发放)。
3、审核申请人填写表格是否完整,所递交的相关佐证材料是否齐全,初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到开户银行办理存折(开户行地址:太平路南市街军供大厦对面,牡丹江市工商银行锦江支行),并将账户信息(存折账号)录入。
4、当季审核享受津贴老人是否健在,如健在继续享受当季津贴,如死亡则按死亡当月信息录入表格。
5、材料准备齐全后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1日前上报办事处后台审核。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开户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小三条路景福街19号
办理机构:七星街道办事处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6995327
高龄津贴申请表.doc
受理申请、年审、撤销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工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