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设定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http://www.gov.cn/zwgk/2009-05/20/content_1320203.htm《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1/content_25062.htm
申请条件:拟离开户籍所在乡(镇)的行政区域到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成年育龄妇女(15-49岁)。
办理材料:
1. 本人或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原件);
2. 已婚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和避孕措施情况说明;
3. 计划生育外的,应提交处理情况说明;
4.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社区开具介绍信;
2、申请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及办理佐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办理。
3、办事处对符合条件、佐证齐全的即时审批,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机构:新安街道办事处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东安区东小三条路长安街与新安街之间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699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