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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政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6/16 14:15:44 查看人数:2478

基金规模:

为帮助全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稳企稳岗、促就业的总体目标,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20〕5号),全省基金规模100亿元,其中,省级60亿元左右,地市40亿元。牡丹江市出台了《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牡政办发〔2020〕4号),设定基金规模2.5亿元。其中,市本级1.5亿元,所属六县(市)1亿元。

运行原则:

基金设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救急救困、快捷简便、公开公平、协同联动等原则,充分发挥基金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基金按照“谁设立、谁使用”的原则,省级基金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市本级设立的基金原则上统筹用于各城区的中小企业解困、稳岗、扩就业;县(市)设立的基金用于扶持本地企业纾困解困。

使用方向:

一是重点支持第三产业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电商平台等行业困难企业;二是重点支持第二产业中,吸纳就业多、资金暂时遇到困难的、工业倍增、工业投产、设备改造升级、外贸“双稳”提质、科技及信息化建设等中小企业;三是重点支持第一产业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解困;四是重点支持企业留住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等。

运行方式:

省级基金主要采用三种方式运作。一是贷款担保及再担保风险补偿。重点用于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支持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撬动银行放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引导商业银行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这部分资金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企业申报的需求情况提出使用意见。二是财政补助激励。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包括:交通运输业稳岗及新增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补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和贫困劳动力补助,农民劳务输出交通费补助和企业用工补助和企业复工复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等。这部分资金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企业申报的需求情况提出使用意见。三是周转金借款。对暂时面临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续贷倒贷提供应急周转支持,避免资金链断裂。这部分资金由各地市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情况组织实施。

市级基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在市稳企稳岗基金工作专班指导下开展工作。一是对产业发展、科技、燃油公交、文化产业园、企业用工社保补助等已有专项仍按原有用途和渠道,由主管部门分口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提出使用意见,向省申报或报请市政府审批,各企业可与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等主管部门沟通申请。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个人最高可贷款15万元,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达到招收创业人员标准的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300万元,财政按签订合同日最近一个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贴息。三是从全市通盘考虑县(市)的企业及基金规模等因素,市本级的贷款周转金可对暂时面临资金困难的县(市)和区中小微企业续贷倒贷提供应急周转支持,以及企业贷款周转金运行机构增信,撬动银行放大贷款规模,避免资金链断裂。

政策期限:

基金政策实施期限为:省级基金从3月13日开始运行,市级基金从3月24日开始运行,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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