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站内搜索:
  新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建立农业标准体系的原则


建立农业标准体系的原则
作者: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5/6/28 9:56:04 查看人数:7959

 

  农业标准体系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的要求,并与WTO规则、农业协议及国际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相适应;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应以满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为目的。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东安区政府 联系电话:6924198
网站标识码:2310020001 黑ICP备17009162号-1
网站制作:牡丹江艺通网络公司  站点地图
 你是第95220989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