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东安区召开区委十一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张耀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林坤、万海涛、沙士伟、刘文军、翟晓梅、李树新出席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以及各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十三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会上,区政府办党组、长安街道党工委、兴隆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述法。
会议强调,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把牢政治方向,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会前学习的主要内容,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会议强调,要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区作为系统工程整体谋划推进,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改革创新,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以过硬能力作风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靠,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质效。
来源:区司法局
撰稿:赵宛莹
校对:王国清
一审:孙世鹏
二审:王建宇
三审:谭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