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农业农村部门不掌握全市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措施实际情况,统计数据不够准确,致使养殖场“四率”不实,监督检查不及时,环境管理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我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市级下发目标。达到国家、省评估审核标准。
三、整改措施:1.对辖区内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情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再核实。督促指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完善符合标准规范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2.对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常态督导检查,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对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数据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开展调研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加强对规模以下散户的监管。与环保部门联合严厉打击粪污治理设施闲置、不正常使用、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
3.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养殖场户收听收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强化了对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工作的技术服务与指导,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自查自改行动,指导督促规模化养殖企业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1.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与技术指导工作,印发宣传条幅20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1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普及了畜禽粪污规范处理知识,同时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2.开展自查自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自查自改行动的通知》开展自查自改行动, 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化养殖场企业进行检查,共出动7车次14人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查漏补缺将工作落实落细,与环保部门联合加强了对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查摆与监管力度,目前我区未出现畜禽粪污造成的重大问题。
3.按照《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管理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9号)文件精神,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更新与填写工作,严格按照台账条目指导规模化养殖场(户)规范化填写计划与台账。我区预计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保持100%全覆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以上。
五、验收情况:经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后,同意东安区通过2020年省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 七、受理部门:东安区农业农村局
八、受理电话:6682613
九、受理地址:东安区东新安街372号农业农村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安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员会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