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全办经费开支由主任签字,主任经手票据由其它干部证明签字报销。
2、购领物票据须在一周内交主任审批。
3、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款项原则上采用转帐或汇款方式,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的,经主任批准后由收款人当面签名并署领款日期。对于一些购物数额少确无正式发票的,不予报销。收支票据严格按财务要求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