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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批及经费支付制度
作者:五星街道 发布时间:2011/6/5 10:16:42 查看人数:3615

 

    1、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全办经费开支由主任签字,主任经手票据由其它干部证明签字报销。

    2、购领物票据须在一周内交主任审批。

    3、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款项原则上采用转帐或汇款方式,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的,经主任批准后由收款人当面签名并署领款日期。对于一些购物数额少确无正式发票的,不予报销。收支票据严格按财务要求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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