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牡环办〔2023〕50号)文件要求,我区对17个行政村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我区无农村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