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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安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4/12/2 17:08:35 查看人数:2591

各市(地)科协、财政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协、财政局,各县(市)科协、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省科协、省财政厅继续组织开展201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评审工作。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奖补额度

   (一)推荐名额

    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2014年推荐名额142个(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从各地推荐的项目中择优向国家推荐15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和19个科普示范社区。

   (二)奖补额度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万元。

    二、推荐原则和推荐要求

   (一)推荐原则

    1.重视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重视科普惠农的资金配套与管理使用,推荐名额向落实配套资金较好、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实施科普惠农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地)倾斜。

    2.加强与省科协、省财政厅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推荐名额与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和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管理使用等工作成效挂钩。

   (二)推荐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我省推进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为“三农”发展作贡献的重要措施。各级科协和财政局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典型的培育,加强工作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深化科普惠农工作。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全程合作,共同研究,共同评审,共同推报,把科普惠农工作规划好、落实好。

    2.严格标准,把握重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申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好推荐项目的质量关。资格审查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不予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发展低碳农业和推广农业新技术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的农技协和示范基地;重点关注各地项目库建设和农技协联合会规范化建设情况;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宣传栏,农民培训学校的单位和个人。

    3.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申报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做好部署发动,认真接受申报和开展评审。做好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项目申报、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工作原则、工作标准,防止指定项目、干预评审等不正之风。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核实将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推荐范围

    须经当地科协确认,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文件、登记证件为准,需提供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

    2.推荐条件

   (1)协会成立3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2)协会章程规范严谨、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3)协会会员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辐射示范作用。

   (4)协会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需县级统计部门予以证明,协会会员年纯收入需协会所在地乡镇予以证明)。

   (5)具有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如建有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培训学校等科普基础设施(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实用致富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1.推荐范围

    须经当地科协确认,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2.推荐条件

   (1)成立3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2)具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示范场地,如建有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培训学校等科普基础设施(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4)坚持经常开展面向农民、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20次以上,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在提高农民、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以推荐的相关活动资料为参照依据)。

   (三)先进农村科普带头人

    1.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科普志愿者。

    2.推荐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2)在农村连续开展科普工作3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科普示范社区

    1.推荐范围

    被命名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并开展科普活动3年以上。

    2.推荐条件

    (1)具有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并确定一名以上社区专职人员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并具有包括社区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兴趣小组、科普爱好者协会等形式的社区科普协会。

   (2)具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等科普活动场所,科普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有必备的科普器材(如办公电脑、投影仪、照相机等)和科普图书资料(1000册以上);建有固定的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设施,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不少于1期,全年不得低于4次。

   (3)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在确保财政经费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争取社会科普资源向社区聚集,用于社区科普。

   (4)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10次,受益人数不得少于1000人次。

   (5)具有3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

   (6)建有科普学校,具有完善的社区科普学校管理和运行制度,建立长效办学机制,具备社区科普教师和讲师队伍。

   (7)广大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具有较强科普意识,科普氛围浓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辖区内无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无参与聚众赌博等社会不良现象,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社区能够动员驻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支持社区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并给予资金、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社区科普工作受到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四、推荐程序

   (一)逐级推荐

   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各市(地)推荐名额,各市(地)科协和财政局负责将本市(地)要推荐参评全国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推荐单位及个人的名额,按照推荐原则和要求,下达到所辖的相关县(市)。

   (二)逐级评审

   全省各级科协、财政局应按照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自下而上逐级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结果,逐级上报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1.县级科协和财政局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镇)村、街道社区和媒体公示七天。

   (2)各市(地)科协和财政局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下达本地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市(地)有关媒体公示七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科普部。

   (3)省科协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后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参评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单位和个人。

    五、推荐材料

    1.由各市(地)科协、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正式报送函,函附从高到低顺序分类排列的推荐名单。纸质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一式两份,并将报送函的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

    2.“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资料包括:

   (1)推荐表;

   (2)资金预算表;

   (3)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

   (4)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

   (5)本县农民年均收入证明和会员收入证明;

   (6)科普活动固定场所的佐证材料;

   (7)相关活动图片、音像资料等。

    纸质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一式五份,不需装订,用拉杆夹成册,并将申报材料(1)至(7)的电子文本((3)(4)(5)需带公章扫描)和典型活动照片3-5张发至电子邮箱kpbnxcjh@163.com

    3.“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申报资料包括:

   (1)推荐表;

   (2)资金预算表;

   (3)社区近三年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

   (4)品牌科普活动简介;

   (5)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

   (6)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

   (7)相关活动图片、音像资料等。

纸质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一式五份,不需装订,用拉杆夹成册,并将申报材料⑴至⑺的电子文本(⑶需带公章扫描)和典型活动照片3-5张发至电子邮箱hljkxsz@126.com

    4. 本次活动的各类推荐表格和资金项目预算表,请登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查阅、下载,网址: www.hljkx.cn。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地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推荐。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评审后,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将评审16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个农村科普带头人。

    2.已获得国家级奖补的项目本次不可申报,已获得省级奖补的项目可以申报国家级项目,但不可申报本次省级项目。

    3.各市(地)上报的推荐材料必须经市、县两级科协和财政局签字盖章方才有效,否则,不予推荐。

    4.要同时报送的纸质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省科协、省财政厅将联合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对照推荐材料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推荐项目须是黑龙江省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的入库项目。

    7.推荐材料务必在4月29日前报送到省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省科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初  张雪蕾

    联系电话:0451—82637278(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82625531(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电子信箱:hljkxlxc@163.com(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hljkxsz@126.com(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省科协科普部

    邮政编码:150001

    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庄炳艳  曹铁峰

    联系电话:0451—53621475  87534563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1.黑龙江省各市(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2.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资料

    ⑴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⑵农村科普基地推荐表

    ⑶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⑷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预算表

    3.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申报资料

    ⑴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表

    ⑵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资金预算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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