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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两创、编办联合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作者:东安区三实两创办 发布时间:2015/1/9 13:35:12 查看人数:2138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上级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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