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各直属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编制,通过东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anqu.gov.cn/zwgk_list.asp?class=608)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区政府坚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努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标准、规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严格对标对表,迅速落实省、市年度工作方案。区政府严格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7号)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东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补充人员队伍,加强工作指导,由区政府办进行整体协调和监督考核,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底考核指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
(三)积极安排部署,加速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受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长期下沉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了发布不及时、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在疫情形势缓和后,区政府积极部署,制定印发《东安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东安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表》,要求区直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聘请网络公司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的各项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梳理整合各栏目信息进行集中发布,统筹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梳理编制本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区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精准推送。
(四)细化制度要求,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修订信息发布审核申请表,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审核工作进行更加严格细致的要求,加强了网站发布信息的内容保障。疫情期间及时转发疫情防控公告及疫情期间各项利民利企的政策文件。明确专人对东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保障情况进行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全年通过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发布信息近700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新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栏目,同时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发布转发政策、信息和公告等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知晓度、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强化政务服务,提升“办事不求人”服务标准。目前,东安区在省平台共认领事项部门13个,事项总数164项,网办事项关联同步100%、网办率90.85%,达到省、市要求。网办事项补录工作位列四城区+开发区首位。放宽市场准入,规范16个职能部门政务服务权限,政务服务实现“应进必进”及“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了证照改革的“多证合一”;大幅压缩企业注销时间,个体执照即办即取,将企业从开办到领取发票时间控制在半天以内。围绕涉及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办理频次、流程等内容,梳理《东安区重点推进“办好一件事”清单》10条;完成乡镇、街道基层审批事项的梳理上报,实现了区级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外网全覆盖,现正在推进村、社区外网建设。
(六)突出重点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转发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级制定执行的方案措施,2020年度区政府制定发布《东安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分工方案》,转发《牡丹江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并关联相关解读。通过“东安区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专栏—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经本级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决算信息及预算调整情况;依法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区本级35个预算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完成2020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职称晋级、事故调查报告、社区工作者补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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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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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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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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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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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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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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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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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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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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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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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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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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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51 |
519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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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 |
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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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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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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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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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
-482 |
10 |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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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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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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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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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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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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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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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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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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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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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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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2167.08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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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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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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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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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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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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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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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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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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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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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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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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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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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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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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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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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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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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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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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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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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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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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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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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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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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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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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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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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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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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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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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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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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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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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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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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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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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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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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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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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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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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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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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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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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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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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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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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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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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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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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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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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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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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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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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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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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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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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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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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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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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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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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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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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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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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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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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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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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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上一年度相比,东安区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达到一网通办,下发和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识和业务水平,并组织各部门设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20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仍需继续细化完善。二是各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不强、水平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落实不够及时。四是政务新媒体推广度不高、群众关注量低。
2021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效抓手,推动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区共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6件,在承办部门和代表、委员们的支持与配合下,经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全部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ytupfile/file/20210423/202104231618250225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