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2023/5/11 12:26:17 来源: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并指导、监督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对全区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进行评估。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育学会、师资培训、教师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督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及专用教室的建设与使用,规范办学行为,实现教育信息化。

(三)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幼儿园的办园审批、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常规检查及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及管理。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协助区政府进行教育督导和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及质量评估。

内设机构

(一)政务室。负责党建、纪检、宣传、信访、保密、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惩处审核工作,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职务评审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档案管理、网站建设、依法行政、经济等工作。   (二)义务教育管理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做好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全区中小学教研、科研、干训、师训、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工作、评价改革、教育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推广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全区青少年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三)幼儿园、民办教育管理室。负责全区幼儿园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审批、管理。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民办教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要求。负责全区的社区教育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对各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负责拟定有关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督促检查评估计划并定期督导。负责巩固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

区教育局领导

张艳彬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洪先遵 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盛楠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张艳彬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新安街道东五条路372号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上午),13:30-17:00(下午)

联系电话:0453-666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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