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办发〔2019〕19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ETC推广发行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0/26 15:47:17 来源:东安区政府办

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安区ETC推广发行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执行。

 

 

 

                        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东安区ETC推广发行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ETC推广发行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办发〔2019〕33号)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我区汽车ETC发行推广任务,结合《东安区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实施方案》(牡东政发〔2019〕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12日起到11月30日止,为期50天。

二、组织机构

在兴隆镇、各街道等6个包片工作组基础上,增加区住建局、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片工作组。各包片组要成立组织机构,选派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包片工作组组长和半数以上成员会战期间应专人专职。

三、任务分工及目标

市政府下达我区在籍ETC发行任务23900辆,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我区发行任务。区机关工委负责非包片组机关干部发行推广工作,每名机关干部2个发行任务指标,共计300个发行任务指标,具体由机关工委向各部、委、办、局进行任务分解,并牵头考核督办汇总,区住建局500个发行任务指标,区卫生健康局500个发行任务指标,区教育局2000个发行任务指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00个发行任务指标兴隆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完成辖区台账80%以上发行任务。

四、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迅速启动为期50天的全区ETC推广发行大会战。要对各自区域内ETC推广发行工作总负责,把ETC发行和应用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完善机制。

2、要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采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按片区分解下达ETC推广发行任务。

3、要建立车辆ETC安装台账(附表1),负责对安装工作实行动态考核销号管理(网站填报),加强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层层签订保密协议书。

4、要发展壮大发行力量,增加代理发行员,发动物业及车库管理员、停车工作人员、小区街道工作人员、驾校、4S店、加油站、车辆检测站等工作人员推广发行ETC,各工作组对其发展的代理发行员及其推广发行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相应服务,必须严格加强对代理发行员认真审核。

5、街道、兴隆镇要按照上级部门提供和自行掌握车辆信息,组织社会代理发行员和代理发行银行,深入街道、社区、小区等车辆集中地,现场开展宣传和免费发行安装工作,走进家庭、入门入户、人找人。平均每人每天发展不少于2个ETC用户,严禁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

6、会战期间每天对所属包片工作组ETC发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温慧鑫,联系电话:13945326103)区发行领导小组每周对各工作组任务完成情况、安装率进行统计、通报、考核。

五、奖励措施

落实代理发行员的代理发行费发放机制。包片工作组的代理发行费可用于发行费用支出和对ETC推广发行有贡献的组内成员、代理发行员及社会其他人员进行公开奖励,使用“龙江e通行”的代理发行员,每发展一个黑龙江籍车辆ETC用户,省ETC发行中心发给代理发行员30元代理费,同时享受绑定银行给予的相应奖励,并发放给所属包片工作组10元的奖励,代理发行费在10工作日内发放到代理发行员指定账户和包片工作组组长指定账户。我区新增区住建局、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片工作组奖励及代理发行员奖励,结合附件,落实到每一名发行任务承接人,由包片工作组自行组织发放奖励。应用银行APP、“帮车宝”等小程序开展发行ETC发行工作的,将享受所应用的软件平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

注意事项:

一是OBU设备免费安装,严禁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代理发行员必须妥善保管OBU设备,如有丢失和人为损坏按照每台180元的成本价赔偿

 

附表1:东安区ETC安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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