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发〔2021〕1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5/26 17:57:29 来源: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直属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东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黑政规〔2018〕19号)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东安区依照《牡丹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坚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行法治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全民化参与,突出重点防控因子、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时段,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目标指标。依照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指挥要求,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协同推进氮氧化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浓度逐年下降。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根据《黑龙江省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机制,明确排查责任人,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确保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四)实行排污许可管理。2020年底前,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排污许可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严格惩处。

(五)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开展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调查和综合整治,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按行业明确整治方案和要求。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汽车维修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进行集中整治,对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停业整顿。到2020年,东安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计划要求。

(六)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监管。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城区夜市、露天烧烤要严格划定区域集中规范经营,推广无烟烧烤。

(七)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大力推进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八)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停产整治。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逐步将执行范围扩大到重点行业。到2020年,辖区内各类废气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十)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城市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天然气供暖和电供暖等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单位应同步拆除燃煤锅炉,替代后的燃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等技术,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十一)加强散煤管控。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做好散煤使用现状调查,制定散煤治理实施方案。调整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使用,强化散煤替代逐步实现无煤化。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

(十二)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实行清洁供热替代燃煤锅炉。开展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行动。过深入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根据整改台账,针对每台锅炉制定取缔方案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全面取缔台账中燃煤小锅炉结合取缔锅炉补贴发放开展回头看,对新发现的燃煤锅炉坚决予以取缔,对已改造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定期抽查防止已改锅炉偷换燃料等工作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重点突出城区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攻坚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完成柴油车监督性抽测工作。

(十四)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交通污染防治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治理。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严格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十五)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施工扬尘监管。稳妥推广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十六)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全密闭,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十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堵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并形成产业化。以农作物秸秆还田为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和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燃煤储粮、烟叶烘干设施改用生物质燃料。

(十八)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坚决做禁烧期内农作物秸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镇街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时期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禁烧期内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及各级督查巡查,全面达到省政府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

(十九)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强化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的综合管控,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减少氨挥发排放。

六、强化预警预报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适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负荷,减少污染物累积,明显降低污染等级。充实完善职能部门、相关企业重污染应对分预案,明确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应急责任。建立城区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二十一)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模式。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建立完善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明确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牡丹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环保督和相关专项督,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区人民政府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

(二十三)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牵头负责单位要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调度通报、督查公布、点评考核。

(二十四)严格考核问责。对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区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并向媒体公告,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九、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十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制定全民参与打赢蓝天保卫战宣传引导方案,把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作挂图、视频、科普读物等各类宣传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和手段,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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