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发〔2021〕6号 关于印发《2021年东安区教师交流轮岗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9/1 18:39:10 来源:区政府办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东安区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2021年东安区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区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基本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学科不均衡的问题,保障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全区教师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市《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城区与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增进交流,全面推动教育全面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交流轮岗形式及方法

(一)城乡交流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三部委《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的要求,推动城乡教师交流。

1.交流轮岗名额

2021年,按照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岗位确定城区交流轮岗教师名额,根据调研,目前交流岗位是兴隆中心校班主任岗位4人、大团逸夫学校中学语文1人、科任教师1人、清福小学1人。共计需要交流轮岗教师7人。

2.人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修养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培养前途、适合做基础教育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教师。

3.选派程序

交流轮岗人员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产生,一是自愿到乡村学校当班主任的教师可以申报;二是有支教需求的教师可以申报;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指定;四是根据特殊岗位需求,教育局指定。

被选派的交流轮岗人员,由单位填报交流轮岗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区教育局同意,区人社局备案。

到兴隆中心校班主任岗位交流教师的具体年限为三年,交流轮岗满一年后方可回原校参加职称评定;到大团逸夫初中及小学岗位交流教师 具体交流轮岗年限为一年。

4.人员管理方式

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轮岗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

受援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根据交流轮岗人员的专业特长,及时合理安排工作,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交流轮岗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问题。

派出学校要积极支持交流轮岗人员的工作,为他们创造做好工作的条件,妥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做好交流轮岗工作,深入受援学校跟踪了解交流轮岗人员工作表现。交流轮岗工作结束后,原单位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5.待遇

交流轮岗的在职教师,交流轮岗期间只转临时组织关系,编制、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城区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期间,可享受农村教师岗位补贴。

城区小学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时,要有到农村交流轮岗的经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牵涉到学生、家长等方面,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面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稳步推进。通过教职工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帮助每个教职工化解思想顾虑,增强承受能力,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确保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顺利推进。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8月20号,为宣传调研、报名审核、制定方案阶段;9月起至次年9月为实际交流轮岗阶段。

(三)严肃纪律,确保稳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依政策、按程序实行交流轮岗,对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系统稳定。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东安区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海燕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艳彬  区教育局局长

             武  宪  区编办主任

             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员:洪宪遵  区教育局副书记

            任  楠  区教育局副局长

            崔盛楠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  欣  光华小学校长

            张  岩  奋强小学校长

            李丽娜  景福小学校长

            刘  馨  紫云小学校长

            李焕玲  清福小学校长

            杨  升  人民小学校长

            顾柏霞  牡丹峰实验学校校长

            刘明卫  大团逸夫学校校长

            林春燕  教育局人事干事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东安区政府 联系电话:6924198

网站标识码:23100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7009162号

黑公网安备 23100202000021号

网站制作:牡丹江艺通网络公司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