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8/4 18:59:48 来源:区政府办

各相关部门:

现将《东安区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东安区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坚决防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泛滥,造成中小学学习负担过重,东安区政府根据省、市下发的《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科类校外培训“348105”整治规范月总体部署,全面开展东安区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泛滥,全力推进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

二、专项整治任务

(一)组织证照齐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三十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围绕学科类校外培训“348105”整治规范月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合规性检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审查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党的建设、培训内容、教师资质、广告宣传、合同规范、收费管理、安全达标、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

(三)协调相关部门打击查处学科类“黑班黑校”。

三、专项整治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19-7月22日)。区政府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会。

(二)开展自查自纠阶段(7月23日-7月27日)。组织辖区内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三十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三)联动相关部门进行合规性检查(7月28日-8月4日)。东安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审查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党的建设、培训内容、教师资质、广告宣传、合同规范、收费管理、安全达标、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并上报省教育厅下发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

(四)专项整治规范整改期限(8月5日-8月14日)。对组织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学校一律关停,同时对审查合格的学科类学校进行重新备案。

(五)梳理整治成果(8月15日-8月20日)。梳理整治成果,上报审查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上报“348105”整治规范月行动总结及“四个一批”工作台账。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区教育局:一是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调查摸底工作,民办学校自查自纠,提交学科类培训合规性检查申请书。进行材料初审。二是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学科类培训机构清查整治清单上报,同时登录全国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审核完毕。三是完成每周周报表,根据实际情况时时更新。四是严格审批流程,7月19日起不再审批学科类培训学校。

(二)公安东安分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条件保障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综合执法。打击黑班黑校,关停不合规校外培训机构。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的管理工作,查处有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收退费标准及纠纷、是否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家长、教师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

(四)城管东安分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是否达标,消防安全工作日常监管和指导及年检工作。

(六)区卫健局: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区民政局:负责对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排查,依规依法处置。对在本部门注册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超范围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的机构,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东安区辖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突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泛滥,造成中小学学习负担过重等系列问题的产生,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成立东安区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海燕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艳彬  区教育局局长

             徐  斌  公安东安分局局长

             刘兴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峻昆  东安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茜  东安区卫健局局长

             关志国  东安区民政局局长

             柳丹秋  城管东安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东安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任楠担任,联系电话:6663792。

 员: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东安区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东安区属内学科类校外机构整治规范取得实效。

(二)完善规范治理机制。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学科类校外培训进行合规性检查,合规性审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办学。对审查合格的机构重新登记备案,确保高标准完成学科类培训专项整治工作。

            (三)推进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充分认清规范整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召开启动工作会,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专项整治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班前市教育局上报本周审查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8月23日前将“348105”整治规范月行动总结及“四个一批”工作台账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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