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单位 (项目)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9/7 10:22:40 来源:区政府办

各相关部门:

现将《东安区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入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东安区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单位

(项目)入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振经济发展后劲,为我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现就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入统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意义

按照入统企业抓增长、达规企业抓入统、临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培育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就是培植财源税源,抓好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就是推进经济发展的理念,把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入统作为稳增长、优结构的重要抓手,做到既抓培育、又抓入统,既促数量突破、又促质量提升,充分发挥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统计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四上企业”标准。“四上”企业是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以上企业的统称。具体包括: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产活和大个体);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产活和大个体)。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法人单位。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行业、社会工作行业事业法人单位。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有资质的建筑业: ①在当地注册的建筑业法人单位。②有资质的建筑业,即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法人单位。③建筑业法人单位独立核算,能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6、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有业务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7、投资项目: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四上”企业(项目)入统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为入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履行好本行业本部门入统工作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部门达规单位和项目入统工作,在入统工作上做到“守土有责”。

 (三)“四上”企业(项目)入统申报程序

第一步由行业主管部门将达规企业名单和申报所需要件报送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后,对具备入库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名录库网络平台申报至市统计局。

            第二步由市、省统计局相关部门在名录库网络平台上逐级对入统单位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申报至国家统计局。  

            第三步由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其符合“四上”单位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标准后,纳入国家一套表调查库管理。

            (四)“四上”企业(项目)申报入统时间节点

按照“先进库,后有数”的统计原则,“四上”单位先要纳入国家统计局建立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入统“四上”单位均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进行数据填报,调查单位每月(季、年)自主按时上报,入统单位调查数据均纳入国民经济核算。新增“四上”企业入统分为月度申报和年度申报二种方式,要把握四个时间节点,一是每个月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将拟新增“四上”企业入统要件报送到区统计局审核,区统计局审核通过后将于12日前上报市统计局。二是上年度10月以后成立的企业才能以月度审批的形式成为新增企业,于下个月进入统计库。三是每个月企业上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窗口期各专业基本都在7天左右,这样新增“四上”企业的数据将体现在当年的GDP中;对原有“四下”企业达规的实行年度申报(每年度11月份),数据将体现在下年度的GDP中。

            (五)“四上”企业(项目)申报入统所需材料

申报入统共性材料包括:新开业(投产)单位和“四下升四上”的调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和《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1、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市发改委或是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2、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非批发和零售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3、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非住宿和餐饮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4、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5、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7、投资项目还需提供:证明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照片均可);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现场工地照片。

    三、相关行业各部门入统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四上”企业(项目)入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统计部门牵头、部门归口管理、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推动我区“四上”企业(项目)入统工作实现新突破。现将各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一镇六办(除东兴办事处、振兴办事处),负责本行业(辖区)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达规单位申报入统工作(具体任务详见附表)。各相关行业部门及一镇六办(除东兴办事处、振兴办事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要建立本行(辖区)业法人企业基本信息台账,并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月度(季度)跟踪及时发现达规法人单位,将工作开展请况上报区审核评定组审核评定。

            区发改局: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0万元及以上)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汇总各部门固定资产项目线索,做好项目入库、投资入统工作;负责仓储业中粮食仓储(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单位和交通运输业中物流(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按季度提供辖区内增值税应税收入达到“四上”标准的分行业单位名录,名录指标包含:增值税应税收入、单位名称、法人(个体经营者)、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区统计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入统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申报入统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区财政列支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0万元及以上)线索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行业管理领域内达到“四上”标准单位的单位信息收集和申报入统工作。

区工科局:负责全区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提供资质以上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负责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科学技术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法人单位的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批发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和住宿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企业总部、商业综合体、市场管理、供应链管理、会展服务、电商平台等法人单位的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辖区达到“四上”标准的分行业单位名录,名录指标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单位名称、法人(个体经营者)、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基本信息。负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广告公司、互联网广告等法人单位,科学技术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计量、测绘、监测和检测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中的家政服务等法人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城管东安分局、城管直属分局负责:公共设施管理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和城市公园管理等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营业收入500万无及以上)中的建筑物清洁等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公安东安分局:负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安全保护、安全系统监控等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教育行业(年营业收入或年总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学前、初等、中等、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相关的企业法人单位、直属事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或年总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卫生活动等企业法人单位、事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市医保局提供每季度全区各药店医保结算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单位名录。

区民政局:负责居民服务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中的殡仪服务、公墓等企业法人单位,社会工作业(企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事业法人单位年总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养老护理、精神康复、福彩等企事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中的文化艺术业、娱乐业、健身俱乐部、职业体育竞赛俱乐部、体彩和体育设施等企业法人单位,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旅行社等企业法人单位,公共设施管理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名胜景区和其他游览景区管理的企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公共就业、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创业指导等企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中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企业法人单位信息收集和组织申报入统工作。

区经合局:负责协助区发改局做好项目入库工作;汇总全区内资入统相关要件。

一镇六办(除东兴办事处、振兴办事处):按照“守土有责”原则,履行本辖区“四上企业”入统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企业摸底培育工作和项目入统工作。要对辖区内的规模较大市场主体(个体和法人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的走访调查,重点了解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经营面积、运行支出(房租、雇佣人员、平均工资)等情况。

    四、加强入统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安区入统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培育入库工作。

      长: 梁   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姜世珉    区统计局局长

                 姚大勋    区发改局副局长

      员:付广文    区财政局局长

                刘宏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军    区住建局负责人

                关志国    区民政局局长

                   晖    区商务局负责人

                刘兴章    区市场局局长

                徐   斌    东安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艳彬    区教育局局长

                王立超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欢    区文旅局局长

                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王国清    区司法局局长

                曹志平    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鸿霞    区工科局局长

                岳红鑫    区营商局局长

                徐立群    兴隆镇镇长

                刘天佐    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泽    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靳邢峰    新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媛    五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仝守顺担任。

(二)加强工作量化审核。为更好的推进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入统工作落地生效,区政府将成立由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市场局组成的入统工作审核评定组,审核各相关部门对行业领域内企业摸底情况及规模以上单位(项目)入统情况。审核评定组将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开展和目标完成情况,上报区目标办。

           (三)加强业务培训。将统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实现统计业务培训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区统计局要组织开展入统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单位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推进 “四上”单位临规库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企业摸底情况及统计局提供的基本单位信息,建立“四上”单位临规库(按各行业“四上”单位统计标准建立)。要按季度对临规库单位信息更新并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对潜力大、有发展前景的临规单位给予定制化帮扶,培育单位做大做强,使其尽快达规入统。

            (五)强化措施优化企业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负责人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场主体负责人如存在规避承担社会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建议列为区“两代表一委员”和区级先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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