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网办业务操作提示
2022/10/9 16:43:10 来源:东安区人社局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网办业务操作提示


一、系统登录

打开浏览器(谷歌或使用极速模式的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网址按回车键,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法人电子社会保障卡扫码或密钥登录。

登录网址:http://http://60.219.211.82:31000/server/

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办事项

1.单位参保(首次参保用人单位使用)2.单位注销3.单位一般信息维护(可维护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所属行业、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4.单位关键信息维护(可维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批准成立部门等信息)5.单位参保信息变更(可修改单位参保状态、单位参保缴费状态、单位参保日期等参保信息)6.单位职工工资申报(新增人员后需办理工资申报业务)7.在职职工参保(用于新增未参保过养老保险人员)8.企业职工恢复缴费(原解冻业务;单位新增参加过养老保险人员(原个体转在职业务))9.企业职工暂停缴费(原冻结业务;员工离职单位减员业务。如需办理转个体,需员工登录平台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业务)10.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变更11.职工个人补缴(无欠缴计划)12.职工欠款清欠(有欠缴计划)13.职工差额补缴(用于调整缴费基数后补缴)14.个人退费(多重账户清理、审批退休后多缴、死亡后多缴、跨省转移多缴、判刑期间多缴、超缴单位未申报减员)15.企业在职养老账户返还(在职死亡清账、出国)16.离退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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