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东安区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市级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4号),我区到位资金106万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5号),我区到位资金63万元;依据《牡丹江市财政局 牡丹江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牡财联﹝2022﹞6号),我区到位资金15万元,共计184万元。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3个,安排资金184万元
1、东村农业嘉年华二期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
2、东胜民俗村二期项目:安排资金19万元。
3、2000吨/年食用玉米数字化深加工项目:安排资金15万元。
受理电话:0453-6679577
受理单位:东安区乡村振兴局
东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5日